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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界消息,近日,广州力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了《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第三十条第(四)项,被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云城街道办事处罚款2万元。
根据公告内容,广州力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05月21日,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街萧岗大马路地铁14号线岗贝站建设工地向水域倾倒或排放粪便、建筑废弃物、淤泥、未进行沉淀处理的泥浆水。这是以《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中的相关规定为依据,广州力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该条例,构成了违法行为。然后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八条和《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七条第(三)项,对广州力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打出了罚款2万元的处罚。
行政相对人名称 | 广州力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| ||||
行政相对人类别 |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| ||||
行政相对人代码 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440106321090991C | |||
组织机构代码 | 工商登记码 | 税务登记号 | 事业单位证书号 |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| |
法定代表人 | 戴伟光 | ||||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 穗云(云城)综执罚字〔2024〕第0111号 | ||||
违法行为类型 | 违反了《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第三十条第(四)项 | ||||
违法事实 | 广州力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05月21日,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街萧岗大马路地铁14号线岗贝站建设工地向水域倾倒或排放粪便、建筑废弃物、淤泥、未进行沉淀处理的泥浆水。 | ||||
处罚依据 |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八条和《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七条第(三)项 | ||||
处罚类别 | 罚款 | ||||
处罚内容 |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八条和《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七条第(三)项,对广州力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贰万元。 | ||||
罚款金额(万元) | 2.000000 | ||||
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(万元) | |||||
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| |||||
处罚决定日期 | 2024-06-14 | ||||
处罚机关 |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云城街道办事处 |